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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最近热播的综艺《令人心动的offer2》中,被选往南新威尔士大学交换、毕业于斯坦福大学法律系的学霸王骁,竟然也因为中英文夹杂的表达方式被嘲“太凡尔赛了”上了热搜?(简单科普:凡尔赛学——简单来说就是假装不经意的炫耀。)
“我很小的时候,就很喜欢任何International相关的东西。”
“最后以distinction的成绩,结束了一年的交换。”
而后进入律所,王骁被先到的王颖飞带到大会议室内,二人闲聊起来。
王骁有名校背景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实习经历,但没有在国内实习过。面对即将到来的实践,他直言自己的感受:“就要Practice Chinese Law”,一句中英文夹杂让人觉得有些许违和,怎么听怎么别扭。
虽然能够看出王骁是一个谦逊不张扬的人,但这种中英文夹杂的说话方式,仍然是让一些网友们感叹“太凡尔赛”、“让人难受”。
一句话中英夹杂,似乎是留学生们的通病,也是被许多人诟病的一点。如果说留学生们的中英夹杂,不是秀优越感,那又为什么会养成这种习惯呢?
为啥留学生说话中英文夹杂?
其实,留学生们的中英文夹杂是所谓的“语码转换(Code-switching)”,这是由于长时间不使用汉语,面对汉语使用生疏而导致的,在许多情况下,英语更加适合要表达的内容,更符合语境。
以王骁说的“要practice chinese law”为例,其实没有什么问题,因为一时间很难在中文里找到对应的词。
如practice medicine,是行医的意思,同理,王骁学了多年法学,第一次应用在工作上,也是有些紧张的。可中文里有第一次行医,却没有第一次“行律”,用英文来表达也无可厚非。
而distinction这种分数分段标准,国内外也不大好转换,用英语更为合适。
比如essay、presentation、due、distinction,虽然用中文说也不是不可以,但是由于使用太频繁,形成了条件反射,至少小编就很难不把论文说成essay……
还有一些词,基本上已经形成了固定用法,比如bug、NBA,哪怕不是留学生,也会用英语表述。
比如,《令人心动的offer》的标题本身也是中英夹杂……
就中英混搭本身的习惯来讲,在看语境中能够恰当表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就无可厚非。长期浸染西方环境,一时难以改变语言习惯。当然,在不处于英语环境时,也可以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或者在无意中“脱口而出”后做出一定的解释,避免“两脸懵”的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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